南京市板桥汽渡服务中心更新及增设船舶部分摄像头和安全提醒音柱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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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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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板桥汽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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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更新及增设船舶部分摄像头和安全提醒音柱项目比选公告

****点击查看更新及增设船舶部分摄像头和安全提醒音柱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30日16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更新及增设船舶部分摄像头和安全提醒音柱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最高限价金额:4.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更新及增设船舶部分摄像头和安全提醒音柱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履约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或合同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顺运北路99号,****点击查看科技信息科(106房间)领取采购文件或电话咨询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30日16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办公楼二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五)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点击查看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顺运北路99号

联系方式:张景

电话:025-****点击查看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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