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偃师区15家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偃师区15家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4-11-26
洛阳****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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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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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区15家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新(2024)0049-1号-1 详见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 **市**区开元大道219****点击查看广场2幢1-1310 869,6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常玉斌、张宏、李冰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点击查看协会印发的《**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14,783.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均可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点击查看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首阳大厦4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9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人民路669****点击查看广场御景1号楼17号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8003
附件(6)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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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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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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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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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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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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