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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点击查看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409-510924-04-01-190878】FGQB-0213 号 | ||||
建设地点 | **省**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拟****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 4 处停车场 715 个停车位,并设置 85 个充电桩(其中120KW 充电桩 65 个,60KW 充电桩 20 个),在150 个设有充电桩的停车位修建雨棚 2475 平方米;改造 16 处停车场 324 个停车位,并新增 198 个充电桩(其中 120KW 充电桩 126个,60KW 充电桩 56 个,7KW 充电桩 16 个),在312 个设有充电桩的停车位修建雨棚 5148 平方米;新增 16 条道路路内停车位2649 个;每处停车场配套智慧停车系统、配套供排水、监控系统、变配电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911.17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施工、监理等必须招标的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6.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2-13 00:00至2024-12-17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2-13 00:00至2024-12-17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拟配备4人,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从业人员方章,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提供承诺函);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2、提供的证明材料清晰可阅读,否则,视为无效文件,提供良好的信用查询证明(附二维码可查询证明材料网络截图等)。(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 (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在资格审核阶段发现申请文件存在虚假的,比选人按照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申请文件存在虚假的,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3、请各投标单位将代理申请书、企业资料及招标代理服务方案等相关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点击查看@qq.com;****点击查看公司名称+项目名称。4、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宋女士 | 联系电话 | 0825-****点击查看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