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095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维保服务、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税金等完成项目要求的所有费用。
(三)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四)若供应商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总报价与其在平台填报的总报价不一致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付款方式:
项目款项按季度支付,采购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成交供应商提供并完成维保工作每满3个月后的次月根据考核结果和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正式发票支付上一季度的维保费用;以此类推,付完为止。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