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8-01 17:21信息来源:****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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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③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本条要求。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或联合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2025-08-19 09:00:00 |
120天 |
暂无 |
银行保函 |
500,000元 人民币 |
33,585,701.39元 人民币 |
其它评标办法 |
2025-08-19 09:00:00 |
**开标室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