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豫区智慧水务监控设施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宿豫区智慧水务监控设施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12-12

招标详情

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人6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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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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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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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区智慧水务监控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删除原采购公告里第六项其他补充事宜里第3条“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采购文件内将第五章评分方法与评分标准第三项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二)详细评审中企业业绩项“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①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②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明确反映供应商名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主要信息,无法反映的不得分;③中标人提供的业绩将随中标结果同步公开。”修改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①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所提供业绩验收报告因运维期过长尚未进行项目验收而无法提供验收报告的,需提供由业主方盖章的《情况说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②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明确反映供应商名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主要信息,无法反映的不得分;③中标人提供的业绩将随中标结果同步公开。”

更正日期:2024-12-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本级)

单位地址:**市**区创新大厦

联系人:顾豆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5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宿****点击查看门市05#-04室

联系人:徐曼

联系电话:0527-****点击查看8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曼

电话:0527-****点击查看836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1)
附件_471479210_30101554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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