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自然资源局栾川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栾川县自然资源局栾川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01
河南****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0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10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技术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竞磋-2025-173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154号-1

详见磋商文件

****点击查看

**省**市**区紫荆山路63号4层411号

553600.00

评审总得分:90.00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三、磋商小组名单:宗娜、柳晔、王振东。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941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点击查看2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中迈红**商务楼2315房间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2585 151****点击查看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2585 151****点击查看8000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01日

附件(5)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下载预览
评标报告.pdf
下载预览
评标委员会成员承诺书.pdf
下载预览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下载预览
8.12招标文件正文 .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