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4年11月19日对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
至投标截止时间,有5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5家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其中,宇翔****点击查看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纳税证明材料提供的“工会经费”非企业应纳税税种,其他税种只提供了2024年8月缴纳的增值税,不符合资格性评审中“纳税证明”要求;****点击查看**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检测报告,不符合符合性评审中技术要求;****点击查看**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智能高清拍摄无人机提供的电池数量与招标文件不符,不符合符合性评审中技术要求;****点击查看**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与2023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不衔接,不符合资格性评审中“审计报告”要求。****点击查看**公司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最终,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该项目流标。
五、质疑与答复
如相关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异议,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先生
移动电话:153****点击查看2972
地 址:**省**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