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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事业单位用房施工 需求描述: ****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活动室打造项目 | ¥347,212.86 | 1(项) | ¥347,212.86 |
按本项目****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查看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点击查看.cn/ge/)进行线上报价(线上报价与上传响应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响应),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参与本项目竞采资格。
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点击查看采购部分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
1.本次竞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竞采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措施费、规费与税金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采购人设置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总报价及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出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
3.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是按单位工程分别列项编制,各单位工程的工程计费类别相同的子目,如无本质内容区别请务必保证报价的一致性,如相同内容的子目出现不同报价,在变更时按相同工程类别所报最低的单项综合单价执行。
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随网上竞采文件一并发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逐项填报清单单价及总价同时清单总价应与报价函中的总价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5.竞采报价范围:第二篇竞采项目服务需求范围和内容,以及经采购人按相关程序核定审批通过的设计变更等工程内容。
(二)竞采报价原则
本项目设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47212.8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9720.09元,(施工期间需要其他单位配合及其他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须综合考虑在竞采报价中。供应商的总报价,技术措施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相应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如有)、暂列金额(如有)等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给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各供应商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工程量清单”附件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
2.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外的所有费用。
3.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若有)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3.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竞采报价时可参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内。成交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一概不作调整。
3.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内。成交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一概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4.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
4.1供应商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责任和权利划分:供应商应在竞采开始前对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进行复核,并在竞采开始前提出异议,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则采购人视为供应商的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工作内容。
4.2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竞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计量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条款规定的计量方法,以采购人、监理人、跟踪审核单位认可的工程量计量,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监理人、跟踪审核单位、采购人同意的计算结算和支付额。
4.3供应商在编制竞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作为竞采报价的唯一依据,供应商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的描述结合网上竞采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
4.4网上竞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材料暂估单价、暂定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4.5供应商只有严格按本网上竞采文件中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出现增项,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内。
4.6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报价函中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成交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将按竞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5.安全文明施工费
5.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的通知》(渝建质安〔2020〕15号)、《**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材料采购及报价
6.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网上竞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6.2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各供应商参照重****点击查看总站主办的《**工程造价信息》距本项目开标时间最近一期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
6.3材料、设备运输距离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
7.人工费
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供应商参照重****点击查看总站主办的《**工程造价信息》距本项目开标时间最近一期公布的市场人工信息价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成交后不再调整。
8. 其他说明
8.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8.2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获批准。
8.3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等所有工程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施工期间,供应商还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用电未接入到位前、施工期间电网停电等因素造成的用电影响;同时还应自行准备抽水设备和蓄水池,并考虑水压不足的加压措施。
供应商在竞采报价时需自行考虑上述因施工用水、电而产生的相应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施工用电、抽水、蓄水和加压等费用予以补偿,不再对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事件作任何签证,不因为市网停水、停电而**工期。若施工期间用电负荷不足,成交供应商自行采取措施或自备柴油发电机组,所发生费用已包含在竞采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8.4弃渣由各供应商根据现场情况自行确定线路、弃渣地点及运距,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测算计入竞采报价内,成交后不再调整。供应商还需自行考虑材料设备进场后的二次及多次转运费,现场条件或其他因素变化,综合单价及措施费不做调整。
8.5为迎接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检阅,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布置现场环境(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打扫清洁、标语等),费用已包含在竞采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8.6工程排污费由供应商按国家及本市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缴纳,费用已包含在竞采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8.7所有材料、设备实施时,若采购人发现其规格型号的材料、设备价格明显低于竞采报价,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高品质,但价格不予调整。
8.8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报价函中填写的响应报价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进度款至合同金额的 80%,余下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收集整理项目施工资料送采购人委托的结算审计机构进行结算审计,采购人在收到《结算审计报告》后支付工程款至结算金额的 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金。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