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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93,000.00 元 | 1(套) | 93,000.00 元 |
网上报价的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后,通过3个月试运行无异常,可进行验收。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开具验收证明。
(二)满足条件(一)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分两次支付: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50%,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价款。
(三)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实际完成支付时间需要服从财政统一安排,由此导致的长时间未支付情况不属于采购人违约责任。
(四)由于供应商问题导致服务中止,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已支付款项,索赔金额为剩余未服务月数的金额(合同总金额平摊到12个月)。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