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无人机采购-政府采购意向

运输无人机采购-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8-01

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运输无人机采购 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运输无人机采购
采购内容:购买50公斤级以上多旋翼运输无人机14架。
采购数量:14架
主要功能或目标:用于物资运输。
需满足的要求: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质;
1.无人机动力为电动。 2.最大起飞重量≤149公斤。 3.最大起降海拔≥4500米。 4.最大升限≥6000米。 5.无人机用于实现飞行控制、导航、通信及任务载荷处理等功能的芯片需采用国产自研产品。 6.具备至少两种相互独立通信链路,互为备份,且必须具备北斗卫星通信链路,不得使用GPS通信链路。 7.净空升限≥1000米。 8.每架无人机质保期≥3年,并提供1年保险服务。 9.最大载重≥50公斤。 10.20公里航程载重≥50公斤。 11.5公里航程载重≥70公斤。 12.无遮挡、无信号干扰情况下,最大信号有效距离≥20公里。 13.每架无人机配备可视遥控器。 14.除无人机自带电池外,每架无人机额外配备2组电池。 15.具备通信中继功能。 16.投放精度优于3米。 17.最大抗风速度≥11m/s。 18.整机防护等级≥IP55。 19.能够在-20℃至40℃环境下正常工作。 20.能够在中雨(雪)以上天气下正常工作。 21.具备一站控制多机功能。 22.具备索降功能。 23.具备投放功能。 24.具备自动返航功能。 25.具备应急伞降功能。 26.具备自动避障功能。 27.具备数据传输加密处理功能。 28.具备抗衡电磁干扰能力。 29.每架无人机配备1台发电站。 300.00 ****点击查看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