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政府采购意向

福建警察学院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9-26

招标详情

福建警察学院
联系人联系人3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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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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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5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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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点击查看 **市**区**街道桔园一路120号龙苑A组团(原建新镇**桔园一期)17号楼101单元 470,000.00元 98.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点击查看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

货物类(****点击查看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消防设备 ****点击查看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 ****点击查看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 海康威视、西数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DS-2CD7A4XYZUV-ABCDEF、WD85HKVS -78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1 470,000.0000 47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凯
评审专家: 李晟 、 林传光 、 郑晓英 、 徐建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收费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代理服务费低于2000元按2000元收取。以下为招****点击查看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点击查看,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账 号:****点击查看59664。中标人应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若未在前述期限内足额付款,代理机构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追索款项及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点击查看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0.7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首山路59号

联系方式:0591-****点击查看272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91-****点击查看2156/177****点击查看1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夏丹丹、林敏

电话:0591-****点击查看2156/177****点击查看1267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资格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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