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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政府视频会议系统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365号
中标金额:叁拾壹万捌仟壹佰元整(¥318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政府视频会议系统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政府(以下简称“****点击查看政府”)视频会议需建设30个高清视频会议会场,其中5个主会场,25个分会场,满足全区召开高清视频会议的需求。该视频会议系统可实现音频、视频同步传输,除传送音频、视频,实现两地人员“面对面”交流外,系统能同时传送电子幻灯片(PPT)、计算机界面等信息,满足两地、多地对会场的声音、图像、数据的同步传输,以及召开点对点、点对多点视频会议。同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任意两点或多点之间的视频会议,召开日常工作交流、培训等类型的视频会议,为政务办公提供一种简便且有效的协同工作手段。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创业 、邓书才、丁侠 、李歆 、丁子毅(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23日
3.开标日期:2025年8月13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8月2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财政局0558-****点击查看950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路半截楼
联系方式: 任主任 138****点击查看848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希夷大道南段455****点击查看中心3楼323室
联系方式: 191****点击查看2221 0558-****点击查看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工
电 话: 191****点击查看2221 0558-****点击查看189
十、附件
2025年8月14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