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某单位基于库区巡逻、消防及照明无人机配套增设项目二、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三、-政府采购意向

:济南某单位基于库区巡逻、消防及照明无人机配套增设项目二、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三、-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9-16

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某单位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基于库区巡逻、消防及照明无人机配套增设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

三、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拟对巡逻无人机、消防及照明无人机进行采购,预算金额25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巡逻无人机

2

具备热成像、喊话、拍照等功能

2

消防及照明无人机

1

具备灭火弹投放、系留明等功能

项目周期为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

(一)供应商意向响应时间:2025年9月16日-9月22日,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参与意向的,以及合理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

(二)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对拟采购设备参数,供应商资质要求和建设方案提供合理建议。

(三)材料递交方式:采购平台反馈或网上邮件递交,邮件递交要求如下:

邮件主题:**某单位基于库区巡逻、消防及照明无人机配套增设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将下列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邮箱

1.营业执照;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参与意向、意见建议等。

四、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或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同时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先生 联系电话:156****点击查看203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